本院在执行铜陵市慧智机电有限责任公司与安徽颐和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对被执行人安徽颐和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库房里被法院保全的单项变压器、电抗器以及铜牌等机器设备进行评估,被执行人收到开云体育 kaiyun.com 官网入口评估报告后,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第二百二十三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一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拍卖被执行人安徽颐和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库房里被法院保全的单项变压器、电抗器以及铜牌开云体育 kaiyun.com 官网入口等机器设备。